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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:153     * 贴子主题:即墨区大信镇基本农田被侵占破坏,改变土地使用性质?请看官方回复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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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 By:2025/7/4 13:40:54
即墨区大信镇高家洼村东侧一千米左右的300亩基本农田被侵占破坏,改变土地使用性质,开了两个石料厂;毁坏90亩土地,挖了11个大坑采石子。24年7月份,高家洼村基本农田内被倾倒生活垃圾、建筑垃圾和工业污泥。
6月4日,即墨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、大信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,有关情况如下:
1.信访件反映的“两个石料厂”,其一位于高家洼村东北约400米处,占地面积约40亩(以下简称西侧石料厂);另一处位于高家洼村东北侧约1公里处,占地面积约30亩(以下简称东侧石料厂),均为高家洼村集体土地。经调查,两个石料厂内,各有一处料堆,已使用密目网进行覆盖,均无相关手续。两个石料厂现场均无石料生产加工设备,不具备生产能力,现状土地类型均为建设用地(采矿用地),未占用基本农田。
2.2013年7月,西侧石料厂曾未经批准非法占用3.6亩基本农田存放石料,原即墨市国土资源局于2014年1月24日查处(即国土罚字〔2014〕4号);东侧石料厂2004年5月未经批准占用土地27亩,其中包括建设用地3.9亩和基本农田23.1亩,原即墨市国土资源局于2009年10月15日查处(即国土罚字〔2009〕220号)。所有处罚决定已全部履行完毕,两家石料厂均已拆除,所占用基本农田已恢复原状。
3.信访件反映的“11个大坑”经排查实际发现4处,约55亩,均系原威青高速取土场,现由高家洼村负责日常管理,地块现状土地类型均为坑塘水面用地。
4.经现场调查,高家洼村范围内无垃圾倾倒情况;经向村委了解,2024年7月至今,高家洼村未曾发现基本农田内存在倾倒生活垃圾、建筑垃圾和工业污泥问题。
即墨区政府责成区自然资源局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、大信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:
1.对料堆做好抑尘覆盖,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。
2.加强监督管理,严防违法占用农田、倾倒垃圾等问题的发生。
1.对料堆做好抑尘覆盖,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。
2.加强监督管理,严防违法占用农田、倾倒垃圾等问题的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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